第一条为防止猪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持猪群正常生产,提高猪场经济效益,促进养猪事业的发展,特制定《养猪场兽医卫生防疫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种猪场、商品猪场和养猪专业大户。
第三条猪场建筑和布局
1、猪场要建筑在地势高干燥、排水方便,水源充足、水质良好,距公路、河道、城镇、工厂、学校500m以外,场周围应筑以土沟或围墙,有条件的在围墙外有防疫沟(宽8m、深2m),沟外为防疫林带(10m宽)。
2、病猪隔离舍应建在场外,地势应低于健康猪舍和人住房并处于下风方向,距离不低于200m。
3、生产区与生活(行政)区必须严格分开,猪场大门、生产区入口要建宽于门、长于汽车轮一周半的水泥结构的消毒池。猪舍入口建宽于门口、长1.5m的消毒池。生产区门口须建更衣、消毒室和消毒池。
4、饲料贮存库和母猪舍(包括产仔舍)应建在猪场内上风头。粪便须送到围墙外,在处理池内发酵处理。
5、场内须建水井、引水塔,供全场应用。
第四条制定卫生防疫制度
1、猪场要建立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和承包责任制度,由主管兽医负责监督执行,建立猪舍(特别是母猪舍)日记、疫情报告制度等。
2、猪场生产区大门设专职门卫,负责来往人员、车辆的消毒工作。
3、谢绝参观,外来人员及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凡本场工作人员(包括经批准入场人员)和饲养员进入生产区前,必须经过消毒池进入消毒更衣室洗澡,更换作业衣、鞋后,再经一道消毒池方可入猪舍。场外车辆、用具等不准进场,出售种猪、肥猪时在场外接运。饲料由本场专车专线运进。猪粪、尿由密闭地下管道或专用车辆运出。
4、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串舍。用具和所有设备都必须固定在本舍内使用。要经常搞好舍内外卫生,定期做好消毒工作。(病猪舍用具用消毒药浸泡)
5、应经常驱(消)除鼠、蚊、蝇、犬、猫等动物。场内人员不准为外单位或个人诊疗猪病等技术服务工作,以截断传染的各种环节。饲养人员要随时观察猪群健康情况,发现异常变化及时报告。
6、猪场区职工家属,一律不准私自养猪和其他动物。场内食堂用肉应自给,职工不准从外购入、带进肉类或肉制品,已出场猪不准回流。
7、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解剖,应专车送往诊断室或尸体处理车间处理。
第五条兽医卫生防疫措施
1、猪场生产区和猪舍门口设置消毒池,池内配制2%火碱水或1:300菌毒灭或20%石灰水等,消毒液要及时更换,经常保持有效浓度,冬季可放盐防止结冰。
2、猪舍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室内干燥;猪舍内外每天清扫一次,所用饲养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经常保持清洁。饲槽每天必须清洗、消毒一次。
3、根据猪的生长发育和生产需要,供给所需娜鬯橇希W⒁饧觳樗橇掀分剩顾俏共磺褰唷⒎⒚埂⒈渲实乃橇稀K橇霞庸こП匦刖哂蟹酪呦旧枋ぷ魅嗽背鋈氡匦氤沟紫尽⒏隆⒒恍K橇铣Х酪呶郎ぷ饔墒抟郊煲卟棵偶喽街葱小?/P>
4、每年进行l~2次猪体内、外寄生虫病的驱虫工作。
5、猪舍和用具每年至少进行春、秋两次大清扫、消毒,每月进行一次一般消毒。消毒药液常用2%的火碱水或0.5%过氧乙酸液,饲养用具用热碱水消毒后再用清水洗涤晒干后使用。肥育猪猪舍采取“全进全出”的消毒方法;分娩舍采取小区“全进全出”消毒;每批猪出栏后彻底大消毒,空圈一周后方可进猪,不能“全进全出”的猪舍要进行定期消毒。
6、兽医人员和饲养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结束,即将工作服和工作鞋先留在更衣室内,严禁带出场外,工作服、鞋要经常消毒,保持清洁。
7、为确保猪场安全、防止疫病传入,在引进种猪、仔猪时,须从非疫区购入,经当地兽医部门检疫,并签发检疫证明书。再经本场兽医验证、检疫,隔离观察二个月,经检查认为健康的,全全身喷雾消毒,方可入舍混群。
8、对进入猪场运输车特别注意对车身的消毒。
第六条几种疫病的免疫程序
l、猪瘟免疫:
(1)新生仔猪,在生后20日龄第一次免疫常规量的猪瘟兔化弱毒苗。
(2)仔猪50~60日龄,作第二次常规量强化免疫。
(3)选留后备猪,在参加配种前至少7天作第三次免疫接种。
(4)经产母猪在配种前7天打疫苗,每年至少一次。
注意事项:对具有散发或点发猪瘟的猪场,为彻底杜绝本病的发生,除按上述程序免疫外,还要实行超前免疫。即仔猪生后待擦干羊水和粘液后立即注射l~2头份猪瘟疫苗,注苗2小时后再让其吃初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