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猪寄养”新模式既是一次非常有益的探索,更给我们以很好的启示,那就是在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规模化、集约化畜牧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既要考虑到普通;三是免费上门提供人工授精服务,确保母猪情期受胎率和产仔率;四是为养殖户提 供养猪场建设规划设计服务;五是为养殖户提供母猪保险,保费由合作社负责;六是回收寄养母猪所产仔猪,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3元/公斤;七是母猪产仔后向合作社返还25公斤左右仔猪3-4头后,母猪即为养殖户所有,然后可以继续申请寄养母猪;八是为养殖户提供可能的其他无偿或有偿服务。
其操作程序如下:政府扶持发展合作社—合作社投资建设母猪繁育基地—养殖户书面申请“母猪寄养”—合作社审查资格—养殖户投资建立猪舍—合作社培训养殖实用技术—双方签立寄养合同—养殖户领养母猪—合作社投资母猪保险—合作社提供防疫等技术服务—合作社回收母猪成本—养殖户拥有母猪—壮大生猪养殖业—实现政府帮助农户实现增收共同发展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