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村民黎平华与龙洞村村委会签订协议,承包养猪场70年。2016年底,部分村民以养猪破坏环境为由,上访至乡、县、市政府。今年2月28日,黎平华将养猪场转包给岳阳市岳阳楼区的任旺新。任旺新建起粪尿分离钢结构新猪舍1400平方米,扩大养殖规模,矛盾由此激化。6至8月,当地村民先后3次冲击养猪场,大洲乡党委、政府多次做劝说解释工作无效。
8月16日,在乡党委、政府主导下,龙洞村与任旺新达成拆迁协议。协议约定今年11月底前,新旧猪场全面拆除。但此协议未涉及补偿问题。据任旺新估算,损失达350万元。
任旺新认为,龙洞养猪场有大洲乡政府和当地畜牧站颁发的适养证;新上设备是目前正在推广的粪尿分离技术,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在土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合法行为。拆除养猪场,并无相关法律支持。
8月14日,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不该禁养的不能禁,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经了解,全国各地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拆迁,一般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台拆迁工作方案,明确补贴资金来源、拆迁主体、补偿标准等具体事项。
记者建议,岳阳市和平江县两级党委、政府重视此事,拿出切实可行的退养拆迁补偿方案,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