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畜牧局副局长周家富介绍,今年生猪养殖补贴政策,与我市广大养殖户密切相关的主要有8项。
能繁母猪补贴增至100元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新一轮的对养殖户(场)饲养的能繁母猪由去年的每头补贴50元增加到100元。
继续为能繁母猪上保险
继续实施去年的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养殖户投入12元,国家补贴48元,母猪发生死亡,即可获得1000元的补偿。今年,这一政策将继续实施。
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
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5亿元资金,扶持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基础设施特别是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农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的安排要考虑发展生猪生产的因素,在资金分配上向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倾斜。
继续实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
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对生猪良种场建设和开展人工授精所需的良种猪精液给予补贴,推进生猪品种改良。农业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补贴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加大防疫力度
继续抓好生猪强制免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安排好疫苗的生产、调拨和供应,满足防疫需要。进一步完善生猪防疫扑杀政策。为解决母猪因疫病扑杀与意外死亡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从2008年开始,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各地要加强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严格控制饲料价格上涨
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中央储备玉米对销区的调运和拍卖工作,控制饲料价格上涨,降低生猪生产成本。
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加强和改进对发展生猪生产的金融服务,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
继续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
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促进规模化养殖用地的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需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