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能繁殖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进行保险方面,我省初步商定每头母猪保险标的额为1200元,年保险费率为2%。这样每头母猪的年保险费为24元,其中中央、省、县(市、区)和养殖户分别承担50%、20%、10%和20%。
据悉,目前《2007年能繁殖母猪饲养补贴实施办法(讨论稿)》正在组织讨论、修改。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已确定关于对生猪养殖的各项补贴,在9月底前及时发放到位。
在预防生猪疫情方面,与以往防治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一样,执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必须立即上报,并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疫控中心确诊。全省疫情举报电话为:0791-6301202(6360600),各设区市、县、乡也要公布疫情举报电话。相关防疫部门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疫情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