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锁定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
2006年夏季,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猪“高热病”疫情。有关专家深入疫区采集病料,多次进行联合会诊,同时组织病理、病毒、细菌等多学科专家联合攻关,从病毒、细菌、寄生虫等三个方面对猪“高热病”的病因进行调查。
研究人员采用免疫组化分析、全基因序列分析、回归本动物感染实验等技术手段,逐一排除了非洲猪瘟、尼帕病毒等烈性传染病以及其他寄生虫病。2007年1月,农业部专家组对变异猪蓝耳病病毒开展了致病性研究,最终确定变异猪蓝耳病病毒是猪“高热病”的原发病因,定名变异猪蓝耳病病毒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这个结论得到了国内学术界专家普遍认可。
“高热病”病原锁定后,农业部及时组织研制成功疫苗、诊断试剂,为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有关科研单位加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研制,先后完成基础细胞批建立、疫苗种毒批生产、疫苗安全性试验、攻毒保护试验等实验室研制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疫苗制造及检验规程。研究结果表明,疫苗的免疫攻毒保护在80%以上。
疫苗生产使用过程中,农业部采取赴企业督察、派驻厂监督员、对疫苗使用全程跟踪等措施,加强疫苗质量和使用效果监管。疫苗优先在重点地区和重点猪群(种猪、母猪)使用。随着免疫工作的推进,疫情大幅下降。免疫过的猪群没有再发生疫情。
疫情初步得到遏制
南方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来,各地兽医部门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实施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随着各地免疫等防控措施的逐步落实,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所有疫情均被有效控制在疫点上,没有造成扩散蔓延。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部及各地兽医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技术规范》和《猪病免疫推荐方案》,指导各项防控措施。
――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猪群的免疫工作,在新型疫苗供应紧张情况下,重点保证长江流域省份免疫需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有效保护养猪业持续生产能力。截至8月28日,各地共免疫生猪近1.5亿头。
――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报告。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快报,一旦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及时上报、迅速确诊,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扑疫措施。
――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强化生猪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防止疫情跨区域扩散蔓延。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截至8月28日,农业部共派出94个督察组和专家组,共253人次,指导各地防控工作。
――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普及疫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养殖者防疫意识。
同时,除由各级兽医部门网络直报疫情外,农业部还向社会公布了农业部和各省兽医部门举报电话,对谎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积极参与和支持动物防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夏,在部分地区发生不明原因猪病疫情尚未确诊病因的情况下,农业部就多次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政策,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国际组织通报了有关情况。今年5月初广东云浮发生猪疫情后,先后两次将有关情况向联合国粮农组织(FAO)、OIE等国际组织通报。此后,一些省份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我国也向FAO、OIE通报了全部疫情情况。
中国政府不断完善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机制,建立了农业部、卫生部、FAO、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同时,邀请国际组织专家来华考察,派员参加有关国际会议,参与分析、研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防控政策、防控技术。我国还公布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及全部禽流感病毒基因序列,向WHO有关实验室提供23株禽流感病毒毒株。
中国政府不断加强与有关国家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早期预警预测等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为东盟国家、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举办培训班、派出专家组,协助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案、完善技术措施。应有关国家请求,中国政府及时提供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供试用,并将派专家帮助确诊猪蓝耳病疫情。
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评价我国所采取的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以及应急处理、疫苗研发、科技攻关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成效,认为中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研发能力世界领先。
新闻背景:猪蓝耳病不感染人和其他动物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 董峻)农业部有关人士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猪蓝耳病又称“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是由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病毒引起,以成年猪生殖障碍、早产、流产和死胎,以及仔猪呼吸异常为特征的传染病,是一种免疫抑制病,常常继发其他病原感染,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发生过猪蓝耳病。1987年,该病在美国首次被发现,1990年传入欧洲,此后疫情很快遍及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英国等多个欧美国家。1993年日本、韩国发生猪蓝耳病疫情,1996年我国在猪群中分离到蓝耳病病毒。目前,全世界主要养猪国家均有该病。
据这位人士介绍,猪蓝耳病病毒可感染各种年龄的猪只,但并不感染人和其他动物。猪蓝耳病并非人畜共患病,这是国际兽医学术界公认的事实。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均没有猪蓝耳病病毒感染人的报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有关国际组织也没有将猪蓝耳病列为人畜共患病。我国自2006年夏季发生该病疫情以来,在疫病防控过程中,农业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调查。迄今为止,没有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情况。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9月1日表示,9月份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月产能将由原来的2.5亿毫升提高到3亿毫升以上,基本能满足各地免疫需要。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发生后,国家及时确定实施以免疫和扑杀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并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进行强制免疫。为确保重点地区防控需要,农业部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实行统一调拨,重点保证长江流域省份免疫需要,并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共免疫生猪1亿多头。
2007年8月23日(星期四)14时,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我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及生猪生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图为新闻发布会主席台。中国政府网 姚勇摄
8月20日,国家首席兽医师、农业部兽医局局长贾幼陵在接受部分中外媒体采访时强调,我国政府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情一贯是公开透明的。
贾幼陵说,早在2006年夏季,由于我国长江流域部分地区发生不明原因猪病疫情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虽然当时尚未确诊病因,农业部仍多次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及防控措施。2006年8月29日,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猪“高热病”防控工作的通知》。9月4日,农业部下发了《猪“高热病”防治技术规范》。通知和规范的内容均同时在农民日报、中国农业信息网等多家媒体上发布。同时,农业部进一步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向公众说明此病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向人传播,提高养殖户和公众对该病的认识,消除公众恐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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