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保护和提高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民养殖母猪的积极性,促进生猪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我市的能繁母猪将获得2054.4万元的财政补助。
据了解,今年财政对能繁母猪按照100元/头给予养殖户直接补贴,其中省级财政承担60%,县(区)财政承担40%,宿迁市205438头母猪将获得2054.4万元的补贴。
补贴资金发放将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或委托财政所和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将补贴情况在受益农民所在村张榜公示,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折通”兑现补贴资金。
记者杨亦文通讯员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