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农民发展规模化养猪的积极性,今年该县出台了优惠政策:农户新建年出栏300头以上养猪场,县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猪场建设用地。新建标准化猪舍(砖混结构、水泥地面、安装自来水),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在300头以上,按5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在1000头以上,按60元/平方米补贴。计划今年新建14个年出栏300头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新建10个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猪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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