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动物防疫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在明知病死母猪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不仅没有监督养殖户进行处理,反而介绍他人上门收购,致使病死猪肉流入市场,造成恶劣的影响。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动物防疫站原站长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
勾结官员
屠夫卖病死猪肉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的几个屠夫与镇动物防疫站互相勾结,近年来大肆收购病死的母猪,据说有几百头之多。大多在我们谢林港镇上销售,估计镇上没有吃过这些死猪肉的人没有几个,真担心我们的身体健康已经受到了伤害,现在我们全家都不敢再吃猪肉了。”2012年7月26日,署名为“不敢吃猪肉了”的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刊发了一篇题为《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黑心屠夫勾结官员卖死猪肉》的帖文。
“经过10多天的缜密侦查和调查取证,专案组基本掌握了该起案件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于2012年7月11日至14日期间,分别将该镇动物防疫站的工作人员李某、生猪收购户郭某、屠户郭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生猪收购户袁某于7月11日到我局投案自首,现依法予以取保候审。”2012年7月31日,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专门对《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黑心屠夫勾结官员卖死猪肉》帖文予以回复,并表示,将进一步落实4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侦查病死生猪的具体销路及流向情况,控制病死生猪继续流散,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由于此事性质恶劣,益阳高新区纪委、益阳市纪委分别就群众举报李某勾结屠户收购、销售死猪等问题予以批示。
2012年6月5日,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动物防疫站原站长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7月11日,公安机关对李某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侦查,8月1日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管辖。11月15日,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利用自己担任动物防疫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在明知病死猪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没有监督养殖户进行处理,反而介绍袁某等人上门收购,致使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引起当地群众恐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