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名韦姓畜牧兽医站站长,涉嫌受贿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等罪,案件近日在柳州柳城县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韦某某未有为生猪检疫,致1,708只未经检疫的生猪流入市场,并发出41张不符合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收受近9.7万(人民币,下同)的“好处费”。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称,韦某某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未检疫和核查生猪来源,即为养殖户罗某某和龙某某发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向两人分别收受4.7万和5万的费用。
公诉机关认为,韦某某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已涉嫌触犯上述罪名。
另两人罗某某和龙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职人员提供财物,已涉嫌触犯行贿罪。3人在庭上表示,已意识到严重错误,不应存侥幸心理,愿接受法律制裁。来源:事件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