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今年的收购政策,国家在黑龙江省收购的品种为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其中临时收储玉米(国标三等)价格为0.74元/斤,大豆(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收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
目前,黑龙江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做好了秋粮收储各项准备工作,具有政策性粮食收购资格的库点已经认定,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落实收储能力620亿斤、烘干能力388亿斤,能够满足农民余粮销售需求。
如您养猪遇到问题,点击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