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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猪场污染严重强制“挪窝”,政府制定猪场禁养范围

2008-11-13 11:13:48来源:网络作者:浏览:次 分享:

近年来,随着养猪行业利润的提高,市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户逐渐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大部分养猪场属无证经营,缺乏有效监管,任意排放污水猪粪等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投诉日增,要求整治市区养猪场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区范围内的养猪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范围为:东埔河、黄子洞河上游两岸1000米范围内,新丰江水电厂周边、庄田村委会、宝源小区周边及市区高速公路边的所有养猪场。目前有关部门已对市区范围内的104个规模以上(即饲养生猪达100头以上的)养猪场进行环保执法检查,对没有取得环保、工商、农业、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相关审批证照手续的养猪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禁养区内所有养猪场停止养殖,限期于今年12月31日前自行搬迁并清拆违章建筑;对限养区及禁养区外符合农业、环保、国土资源等相关管理要求的养猪场,市环保局要求其于明年1月30日前完善环评等审批手续,完成生态养殖改造或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市区范围内的大型养猪场要挪“窝”了,广大市民纷纷拍手叫好,但对养殖户来说却感觉“来得有点突然”,他们心中充满疑虑。对此,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环保部门和部分养殖户。

挪窝原因:猪场污染日盛 群众投诉日增

近两年,市区周边范围养猪业发展迅猛,规模逐渐扩大,养殖户的队伍也发生了变化,不仅仅有当地的农民还有很多外来流动人员。外来人员大多抱有临时性养殖目的,向农户租用当地闲置、荒弃的土地搭建简易饲养棚舍进行饲养,养殖规模一般都很大。
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的负责人介绍,这些养猪场绝大多数没有向环保、工商、农业、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证照手续等,均属无证经营,而各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以致这些养猪场一直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加上这些养猪场的生产管理都较为粗放,养殖规模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随意新建扩建,养猪户为减少养殖成本,图一时方便,将污染物在没有进行治污处理便直接排放,给当地环境和流域环境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市区周边范围养猪业对发展城市农业、丰富“菜篮子工程”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养猪场产生的粪便等污染物没有得到较好的处理,给市区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由于养猪场相对集中,污染严重,附近的居民、群众意见非常大。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有关市区养猪场污染的投诉在这两年中明显增多,其中市民投诉比较多的是东埔河、黄子洞河上游一带以及新丰江电厂周边的养猪场。因此,此次市区开展清理和整顿养猪场行动是顺应民意,关注民生的一件大事。

记者目击:简易猪棚建在河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养猪场相对集中的黄子洞村。在黄子洞河上游处,记者看到,这里三面环山,民居稀少,三个中等规模的养猪场就建在这里的半山上。据一养猪场老板介绍,他在这里开养猪场有五六年时间了,目前生猪存栏量大概100头。养猪场没有相关的处理设施,猪舍内流出的污水直接排入山下的水沟。记者站在离猪舍十米之外都闻到浓烈的臭味。
在白岭头村,黄果塘地段(粤赣高速公路桥边)有两个养猪场,猪粪尿直排东埔河。在该村,到处可见到由私人利用石砖、木板自行搭建的猪舍,规模较小,设施非常简陋。有一个猪舍就建在离河道不足3米的地方,猪舍附近的河面漂浮着一层疑为猪排泄物的物质,远远就能闻到一股猪粪的臭味。

西环路靠近高速公路路段是养猪场相对较多且集中的地方,这一带被划入禁养区范围。

据有关部门调查,市区共有规模化养猪场104个,这些规模化养猪场主要分布在市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其中,市区禁养区范围内的新丰江、东埔河(含黄子洞河)的规模化养猪场有35家,100头以下养猪场有61家。猪场占地面积从60到800平方米不等,大部分为简易搭建而成的棚舍结构,离河岸距离从3米到1000米不等,这些养猪场在饲养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入河,对河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咋挪:市区划定禁养范围

据了解,此次市区养猪场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清理整治范围为:东埔河、黄子洞河上游两岸1000米范围内,新丰江水电厂周边、庄田村委会、宝源小区周边及市区高速公路边的所有养猪场。此外,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和优化市区养猪布局,在市区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养猪禁养区的范围为:市区东至东环路,以及东江东岸的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河源市技工学校和河源工业技术学校校园等教育基地周边500米内;南至粤赣高速公路城南出口延伸至东环路;西至粤赣高速公路以西500米;北至纬十七路(东源县界)―黄沙大道―纬十四路(福新工业园南)。东江、新丰江干流市区段两侧1000米范围内区域,东埔河、黄子洞河两侧1000米范围内区域,市区其他河流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为禁养区。
禁养区的范围还包括了源城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含香车水库上游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镇居民区,包括文科教研区域、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园区、旅游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养猪限养区的范围为:东江、新丰江干流市区段两侧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东埔河、黄子洞河两侧1000-2000米范围内区域,市区其他河流两侧500-1000米范围内区域;源城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各行政村除村民相对集中居住区外,村庄建设规划控制线范围内的区域。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养区。

养猪户:接到通知仍存疑惑

“搬迁期限太短了吧,养猪场搬了,存栏的小猪怎么办?”“办好相关手续,养猪场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就得了嘛,怎么非得一定要搬迁?”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禁养区的大部分养猪户后了解到,养殖户已收到了有关部门下发的养猪场自行搬迁的通知,但他们对此次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市区养猪场行动意见不尽相同。他们均表示,将会尽最大努力地有效遏制养猪场污染。
西环路一带是禁养区养猪场相对较多且集中的地方,而且部分养猪场是外地人跟当地村民租地用作经营的。位于西环路旁一家占地面积约200多平方米的养猪场,该猪舍用铁皮和红砖搭建而成。该养猪场老板告诉记者,养猪场是两年前跟当地村民租用过来的,合同意向为五年,还交了部分押金和租金,建猪舍用了三万多元,猪场生存栏猪50多头。“这两年才刚起步,加上养猪成本大大增加,生猪行情也不太好,搬迁通知说年底就得搬了,我细细盘算了一下,不用说赚钱连本钱都收不回。”这位老板无奈地说,像他这样租地养猪做小生意的,城郊还有不少,这次政府组织的市区养猪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美化市容市貌,只要一视同仁,大家应该也没啥意见的。
太阳升一家小型养猪场的钟先生说:“年底养猪场就要搬迁,时间太仓促了吧,我上个月才补了10头猪苗,这样的话,这些生猪在养猪场自行搬迁时间内还出不了栏,应该给多一点时间,让养猪户好有心理准备,尽量减少养猪户的损失。”他说,猪舍是用石棉瓦简易搭建的,养猪场离市区那么近,确实不太好,自己也预料到迟早会被搬迁的。不准在市区禁养区养猪,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将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04家养猪场将远离市区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市区养猪场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是10月31日前,环保部门已依法向市区104个养猪场发出搬迁通知,要求禁养区内所有养猪场限期搬迁。第二个阶段是自行搬迁阶段,时间是11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由养猪户自行搬迁,为确保搬迁进度,凡属2005年开展“三清理”前(即2005年6月1日前)已有的养猪场,在限期内自行搬迁并拆除相关设施的,政府给予适当的搬迁补助。逾期未搬迁的,将实行强制清拆,一律不予补助;属限养区内的养猪场必须进行生态改造,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第三阶段是集中整治、强制清理和清拆违章建筑阶段,时间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有关部门将对禁养区内逾期未自行搬迁和清拆的养猪场实施强制清理和搬迁,并协助搬迁的养猪场做好选址工作,督促禁养区外符合农业、环保、国土等相关管理要求的养猪场按时完善环评等审批手续,完成生态养殖改造或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第四阶段是检查验收阶段。
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李伟中介绍,环保局日前组织的执法检查只是整个整治行动的第一步,下一步将在第一阶段执法的基础上继续跟踪检查。市环保局将于13日至14日再次开展全市养猪场的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部门提醒,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希望养猪场户配合工作,不要再引进猪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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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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