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8519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的170%,生态产品基地建设快速推进,生产面积大幅度增长。目前,全国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8370个,其中,种植业产地26276个,面积规模为3162万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4%;畜牧业产地7547个,养殖规模34.15亿头(只、羽);渔业产地4547个,面积为265.11万公顷。截至2006年底,全国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总数已达4615家,产品总数12868个,其中包括230家企业的797个水产品(含加工品)。绿色食品已在全国14个省份119个市县(场)创建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151个,面积超过270万公顷,生产总量达到1878万吨,带动420万农户增收。通过生态产品认证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超过300家,达到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的一半以上。生态产品国内年销售额达到3000亿元,出口额超过30亿美元。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评价
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评价
(一)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变化特征
1.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制度建设
在农村环境整治的制度建设方面,以环境污染治理规定为典型实例。2007年重点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建立全方位的污染防控体系,促进结构性减排。国家加强重点流域、湖泊、海域水污染防治,落实跨界水质目标责任制,以水质状况校验污染减排成效。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乡镇企业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对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适时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标准。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取缔关闭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厉打击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70%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达到了规范要求。
在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的制度建设方面,以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典型实例。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在未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承包人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自主经营商品林。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目前,已有16个省(区、市)的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26个省(市、区)成立了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福建、江西、辽宁、浙江4个省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湖北、云南、安徽、河北4个省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湖南、四川、河南、贵州、陕西、吉林6个省正在总结试点经验,2008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已在林权证抵押贷款、采伐管理、公益林管理、林业综合执法等方面进行探索。目前,在集体林面积占全国集体林面积3/4以上的14个省开展的林权制度改革中,已明晰产权到户的林地面积达到6.61亿亩,占全国集体林面积的27.5%。
2.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管理
在农村税费改革后,为适应建立农村水利建设新机制的需要,国家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协会等合作组织,探索建立用水户参与管理的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在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资源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实施了用水户参与管理,组建用水协会6000多个,涉及灌区200多个,管理灌溉面积6000多万亩,参与农户有300多万人。用水户都是协会成员,通过用水户推选代表,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制定包括用水户协会和用水户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用水管理、水费收缴等制度,规范参与主体行为。
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体现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实际上是将农村用水决策权、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交给农民,使他们独立、民主地选用协会领导人,在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上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获得经济实惠。这种管理方式通过建立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推行“终端水价”制,减少水费收取环节,直接减轻农民的负担。用水户参与管理后,水费收缴实行“一价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大部分灌区水费收缴率明显提高。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明确了政府、灌区和农户的责权利,落实了分级进行水利建设的原则。政府的主要责任是落实斗渠以上的建设投入,灌区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和社会管理,并组织骨干工程的兴修。农民用水户协会则负责斗渠以下田间工程的整治。管理体制的转变,使农民自觉采取平田整地、浅浇快轮等多种节水措施,或者调整种植业结构,种植低耗水作物,降低灌水定额。这种管理办法利用市场机制,将灌区和农民的利益联系起来,调动了多方治水管水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了灌区防洪能力和节水能力。
3.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支撑
依据2007年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十大技术”,包括秸秆能源利用技术、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农村小型电源利用技术、能源作物开发利用技术、农村省柴节煤炉灶炕技术、耕作制度节能技术、农业主要投入品节约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农机与渔船节能技术。
原料林基地建设与产业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模式,可以推动以油(电)养林、以林促油(电)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形成。2007年财政部出台了《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原料林基地给予每亩200元的资金扶持。国家林业局启动林油一体化能源林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在河北、内蒙古、安徽、湖南、四川、云南和陕西7省(区),开展了小桐籽、黄连木、光皮树、文冠果4个油料树种生物柴油原料林示范基地建设,面积达到100万亩,可促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发电及热电联厂的发展。
4.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实施
2007年农业部发布了《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该规划的内容包括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农村户用沼气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建设单元,同步规划、同步施工。重点支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建设模式。按照“国家投入引导、多元参与发展、运作方式多样”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省级技术培训基地为依托、县级服务站为支撑、乡村级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服务体系。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在2007年国债项目中配套安排乡村服务网点建设。以项目村为依托建立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每个网点具备为300~500个沼气农户服务的能力,按照“六个一”要求(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同时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覆盖300户以上沼气农户),强化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乡村沼气技术服务的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形成运转高效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沼气池建设、配件更换、进出料、技术指导等管理服务及时有效,初步实现物业化。通过强化服务,使沼气池平均使用寿命达到15年以上,80%以上的沼渣沼液综合利用。中国农业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农业年鉴2007》,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
(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挑战
目前,全国粗放型资源过度开发利用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凸显。由于受到人口增长、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气象灾害发生频率增加及危害程度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和生活方式致使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负荷加重,二次污染频繁发生,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这些问题已危及农业生产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给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
1.面源污染日趋严重
中国化肥和农药年施用量分别为4766万吨和146万吨,而利用率仅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农药造成了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全国80%左右的河流和3/4的湖泊不同程度地受到氮磷富营养化的影响。同时,造成土壤污染,突出表现为有机质和磷、钾含量缺乏。全国约1600万公顷耕地受到农药污染。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全国大约10%的粮食、24%的农畜产品和48%的蔬菜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各种动物疫病更令人担忧。
近年来,农村污水灌溉面积增加,而且污水水质发生明显变化,水中污染物浓度增高,有毒有害成分增加。由于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已经造成土壤、作物及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2.农村饮用水仍存在安全隐患
全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其中因污染造成饮用水不安全人口达到9000多万人,有6300多万人饮用水含氟量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由于大量生产和生活废弃物未经处理排入各种水体,加之缺乏公共卫生设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程度低,有相当比例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
3.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加重
养殖业发展后,产生的大量畜禽粪便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污染加剧。全国畜禽粪便年产生量达27亿吨,畜禽养殖行业废水COD排放量已超过全国工业废水COD排放总量。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大多数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农业环境带来很大威胁。在许多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成为水体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同时,一些地区利用河道、水库、湖面进行网箱养鱼,使水质下降,对周边环境形成交叉污染。水产养殖过程中密度大且不合理的饵料的使用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水体污染。
4.农村工业污染突出
许多地区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工艺技术落后,经营粗放,主要集中在造纸、印染、电镀、化工、建材等产业,大部分企业没有污染治理设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随着城市污染控制力度加大,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一些被关闭的严重污染企业被转移到农村。全国乡镇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粉尘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均达到30%以上。城市污染工业向农村转移,还引发大量农业用地被侵占,因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毁损的农田面积已超过13.3万公顷。
5.农村生活污染加剧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居住由分散趋向集中,多数农村生产场所和生活场所距离较近,村镇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逐渐凸显。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8亿吨,生活污水约90多亿吨,人粪尿年产生量2.6亿吨。农村生活污水绝大部分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也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大量的城市垃圾运往郊区农村直接堆置或简单填埋,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造成农村新的环境污染源。一些地区虽然已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投入使用,但由于现有的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行费用较高,难以正常维护。[FS:PAGE]
6.农村生态破坏严重
目前,中国农村还存在大量掠夺式的陡坡开垦、围湖造田、采石开矿、挖河取沙、毁田取土、毁林伐木等行为,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承载能力弱化,自然灾害频繁,水旱灾害交替发生,人为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目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为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1%,几乎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同时,数百种外来物种入侵,许多地区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生态系统功能衰退。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工程建设加剧农村生态破坏。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展望
三、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展望
2008年国家将在农村能源节约与开发、农业水利建设、生态修复、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重点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一)农村能源节约与开发
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减轻环境压力。这就需要培育农村新型产业,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重点推进农村沼气工程、生物质能科技支撑工程、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程、能源作物品种选育和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等四大重点工程。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控制散煤和劣质煤的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推动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适度发展甘蔗、甜高粱、木薯、甘薯、油菜等能源作物。“十一五”期末,通过农村生产生活节能和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微水电等开发,新增能源节约和开发能力5000万吨标准煤以上;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农户普及率达到30%。建设乡村清洁工程示范点1500处,建设100个秸秆气化和固化成型示范点;在500个县(场)建成1万个资源良性循环的生态新村。
到2010年,全国将有4000万农户用上沼气,达到适宜农户的30%,每年可产生约155亿立方米的沼气,相当于替代2420万吨标准煤。全国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总数达4700处,达到适宜畜禽养殖场总数的39%。太阳热水器使用量达到5000万平方米。淘汰一批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逐步建立一批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区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沼气农户每年节约燃料费、电费、化肥和农药等直接支出约500元,全国4000万户沼气可年增收节支200亿元。
(二)农业水利建设
加强大中型灌区及其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65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480个重点中型灌区的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任务;启动水资源短缺地区和粮食主产区1万~5万亩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同时,强化农田节水设施建设。在灌溉区开展田间微型节水工程建设,在旱作农业区修建和完善微型抗旱和坡面防洪工程。调整种植结构。资源性缺水地区扩大低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工程性缺水地区实施水旱轮作,发展间作套种。
到2010年,农田灌溉面积将达到5860万公顷,其中50%的面积要达到节水灌溉规范要求,实现高效用水,灌溉用水总量维持在3600亿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060万公顷;新增农业年节水能力200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50亿公斤;灌溉水利用率由45%提高到50%左右,正常年份亩均灌溉用水量由424立方米下降到410立方米;万元农业产值耗水量减少10%;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25%以上。
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非经营性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开展“十一五”农村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工作,实现新增代燃料装机容量15万千瓦,使用代燃料的农户16.9万户、63.6万人。有序发展农村水电,年新增装机保持在400万千瓦。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规划试点,推进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促进农村水能资源丰富地区贫困农民的稳定增收。
(三)农村生态修复
加强农村生态修复,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多渠道筹集补偿资金,增强生态功能。继续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推进退牧还草。
预计2008年全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8万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4.8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自然修复3.2万平方公里。正式启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加大坡改梯、黄土高原淤地坝和南方崩岗治理工程建设。启动坡耕地和侵蚀沟水土综合整治专项工程。继续做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区和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完成黄河中游1100座淤地坝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珠江上游100个县的石漠化治理。加大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继续推动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封育保护,遏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积极推动资源、能源富集地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工作。
加强荒漠化治理,到2010年,荒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重点治理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完善生态防护体系,使全国一半以上可治理的荒漠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荒漠化地区生态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四)农村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规定,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的发展。同时,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生产单位进行停产整治,关闭取缔治理无望的企业。对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进行停产停建。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推行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1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占农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
(五)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将重点解决饮用水高氟、高砷、苦咸、污染等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和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中央继续投资64亿元,加上地方配套72.4亿元,计划解决320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氟、砷超标地区686万人、苦咸水地区580万人、血吸虫病疫区159万人、其他缺水地区1780万人。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大于2毫克/升、砷大于0.05毫克/升、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克/升、耗氧量大于6毫克/升、致病微生物和铁、锰严重超标的水质问题,使现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村的饮水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六)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确立畜禽养殖规模。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根据水质要求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的种类和数量,合理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
(七)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注重自然资源的保护,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和整治村庄现有水体,恢复河沟池塘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做好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有害入侵物种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生物多样性。到2010年,基本遏制住目前生物物种资源急剧减少的趋势。
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合理引导资源和环境可承载的产业发展,严格限制损害生态功能的产业扩张。依据资源禀赋的差异,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结合已实施或规划实施的生态保护工程,加大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以改善和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八)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水平。新村庄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逐步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规模化消纳农村固体废弃物。到2010年,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