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莱州一养猪户为牟取私利,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近日,莱州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舜网11月3日讯莱州一养猪户为牟取私利,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近日,莱州法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5月17日,莱州畜牧局来到曹某的养猪场检查,随机抽取2头生猪进行尿检,快速试纸测试结果显示该猪疑食用瘦肉精。这立刻引起检查人员的重视,于是又将剩余10头猪逐一抽取尿样并加上动物标识后封存。很快,莱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了鉴定结果,曹某饲养的12头生猪尿样中均检出瘦肉精原粉成分。
在法庭上,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实作为养猪户,曹某知道给猪喂食瘦肉精的危害,也知道国家的相关规定政策,就在2008年12月,曹某还与莱州市某兽医站签订了《生猪养殖户承诺书》,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但就在签订该承诺书后不久,曹某认识了一位外地收猪人刘某,在利益的驱使下,曹某从刘某手中买来1斤瘦肉精原粉,调配在猪饲料中开始给猪食用。两个月后,曹某养猪场的15头原本只有180多斤的生猪,都蹿到了210斤左右。曹某估摸着差不多了,就将猪出手卖给了刘某。
曹某将这些剩下的含有瘦肉精的饲料继续喂家中的12头生猪,直到今年5月,这些饲料全部喂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刚用完第二天就被查。